岗位职责及工作内容:
1.确保临床试验按照GCP和方案要求正确地实施和记录,保证临床试验受试者的权益和安全;
2.按照项目监查计划,执行监查工作,确保试验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3.配合公司临床项目计划的开展、协调等相关工作;
4.配合项目组完成伦理、备案、登记、申报等资料准备;
5.对所负责的中心进行全面管理,保证项目的进度和质量,包括但不限于:立项与伦理资料递交、临床研究协议起草、费用及发票管理、项目物资与文件管理、药物/器械管理监查、研究者培训、入组督促、中心关闭工作、资料收集等;
6.与申办方、研究者、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伦理委员会保持良好合作关系,负责本中心研究者的联络和接待工作;
7.配合支持QC、QA、协同访视和国家局现场核查,并按时完成整改计划;
8.按照SOP、部门/公司管理制度、项目管理要求等向PM、主管进行工作汇报;
9.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
任职要求:
1.临床医学、药学、公共卫生、护理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半年及以上临床监查工作经历,药品、器械、IVD等均可;
2.善于学习,责任心强,善于沟通协调,抗压能力强;
3.掌握岗位基本法律法规,掌握基本的临床研究相关知识; 4.能够适应高强度外派出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