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
1. 协助单位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日常督导、检查及整改落实;
2. 起草创文工作方案、总结汇报请示、调研材料等综合性文稿;
3. 联络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督导推进创建任务落实;
4. 协助策划组织创文相关会议,负责做好会场布置、会议纪要起草等工作;
5. 协助策划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
6. 协助开展单位党建日常事务,包括组织生活安排、党员教育管理、台账整理等工作;
7.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招聘要求
1.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素质过硬,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2. 年龄35周岁以下;
3.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行政管理、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新闻传播、法学、社会工作等相关专业优先;
4. 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办公软件操作能力;
5. 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居住南沙者优先;
6. 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镇街基层党务或创文工作相关经验者优先。
三、薪资待遇
面议,缴纳“五险一金”,享受伙食补贴、年度体检等员工福利。
四、其他事项
1. 应聘者须如实提交材料,包括简历(附个人照片)、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代表作或工作成果材料及相关资格证书;
2. 招聘各环节通知将通过电话/短信发送,请保持通讯畅通;
五、工作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或因工作涉及的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