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通开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重庆交通开投集团全资子企业,2017年2月,由重庆交通开投集团整合科技、IT、管理及创新资源而成立。公司在交通开投集团城市公共交通一体化战略的引领下,以智能交通装备、信息化服务、大数据应用及管理咨询为四大主营业务,坚持“责任、创新、精细、协同”的核心价值观,围绕“集团智能化信息化主力军”总体目标,对内致力于建设成为集团智能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经营主体和市场化企业标杆,对外致力于成为“城市公共交通数智化变革引领者”。
公司依托重庆公共交通发展经验和公共交通一体化示范效应,利用“管理+IT”和“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的服务模式,推进数字化转型,对内围绕公共交通运营一体化提供数字化转型相关的产品和服务,对外输出专业化的管理服务及IT产品,形成了智慧公交、智慧轨道、车联网、全域安全等具有行业影响力的核心产品和解决方案。业务遍及国内川渝地区、西安、青岛、郑州、福州等城市以及境外缅甸等“一带一路”国家。
公司拥有一支专业的技术团队,具备从规划、咨询、设计、研发、实施到运维的全生命周期能力。近五年来,围绕智慧交通产品和解决方案,形成多项技术成果,获得专利17项,软件著作权43项。
结合集团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般管理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在40岁以内。
(二)其他要求
1.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6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资格条件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6月30日。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应聘者可登录重庆交通开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前程无忧网站查询招聘信息。应聘者可在2022年7月15日上午9:00至7月25日下午5:00期间将下述附件提交公司招聘专用邮箱
1.简历;
2.身份证扫描件;
3.个人最高学历证明扫描件;
4.个人职称及相关技术证书扫描件;
5.近期一寸免冠电子照(彩色)。
报名时,应聘者须承诺诚信报考,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应聘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请再次认真核对本人所填信息是否准确,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避免误报,报名信息确认提交后不能更改。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公司均可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根据岗位要求开展简历筛选,并与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向资格初审合格者发放公司专用应聘表。
(三)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持有关证件资料,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安排将另行通知。现场资格复审时,应聘者应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证明材料包括:
1.本人应聘表、毕业(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资格证等其他证明材料;
2.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应聘者参加笔试的资格。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方可进入笔试环节。
(四)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笔试时间、地点安排将另行通知。未按规定要求参加笔试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面试
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时间、地点安排将另行通知。未按规定要求参加面试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如总成绩出现并列,则面试得分高的应聘者作为拟录用人员进入体检环节,如总成绩及面试成绩均并列,则另行组织面试,第二次面试成绩得分高的应聘者作为拟录用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排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在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综合考察对象。如体检不合格,由公司决定是否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综合考察
拟录用人员前往当地派出所开具员工本人无犯罪证明,作为拟录用人员政审资料。公司可选聘第三方机构协助出具个人背景调查报告,因综合考察(背景调查)不合格,不再进行递补,招聘岗位空缺。
(八)公示
综合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公司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岗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院校、总成绩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九)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相应程序办理入职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
(一)应聘者应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和考场规则,诚信报考,不得弄虚作假和舞弊。凡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一经查实,按不同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应聘者应认真执行招聘各环节相关规定。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