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1. 树师德、立师风。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
2. 潜心教书育人。把学生的教育作为***要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
3. 负责学科课程实践与课程研发,确保学生该学科学习质量达到国家课程标准和校本课程标准,且具有较强的学科素养;
4. 积极参与各级教研和科研活动,积极参与校级探究融合课程研发;
5. 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组织和参加学校活动,与家长和社区合作;
基本条件:
1.本科及研究生就读学校为国内一线师范学校或985、211大学或国外知名大学教育相关专业;
2.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3.遵纪守法,师德高尚,热爱教育,具有较强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4.身心健康,能力突出,具有较强内驱力,具有协作精神。
在职教师招聘要求:
1.原工作单位为省内外知名公办、民办学校或国际学校;
2.在小学教育领域具有1年以上经验;
3.全面掌握教学专业知识,熟悉教育法律法规及其指导方针,愿意遵循学校政策与程序;
4.热爱教育事业,热爱生活与孩子,具有坚实的学科基础、开阔的视野、敏锐的创新感知与持续的学习能力;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