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职责:
1、具体从事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信访及案件监督管理、综合办公等纪检监察相关工作。
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任职资格:
1、中国党员,具有法律、审计、财务、经侦、经济、政治、管理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或国内双***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党政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正式人员,或连续3年以***、省、市属国有企业专职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务审计、法务风控、巡视巡察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学历。
2、具有2年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党建人事、法务审计、巡视巡察、经济侦查等工作经历。
3、能够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具有扎实的文字功底,熟悉问题线索处置及案件办理流程;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身心健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行为记录,工作热情高、责任感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