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
1.研究公司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对公司重要经营决策和重大经济活动提出法律意见;
2.采取措施预防和减少与外界经济纠纷,发生纠纷时,组织人力、物力妥善处理;
3.负责审查公司经济合同、招投标法律文书,并起草重大合同,参与各类重大合同的论证、谈判、起草、评审、签订及合同纠纷的处理;
4.负责合同的台账登记、合同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5.负责参与制订公司规章制度,审查其合法、合规性;
6.对公司运营中的潜在法律风险进行梳理、识别,并提出规避、化解方案;
7.负责公司的法律宣传、教育及培训;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任职要求:
1.具有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学历;
2.具有1年以上同岗位或律所工作经历,具有国有企业法务或律师事务所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应届毕业生;
3.年龄35周岁以下,中共党员优先;
4.具有很强的法律逻辑思维能力,通晓公司法律事务及法规,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5.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责任心和原则性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