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1.负责对持续适航文件准确性、可用性与设计符合性进行全寿命的持续跟踪;
2.负责配合厂家相关部门对持续适航文件实施验证;
3.负责对航空器因设计更改或使用困难影响评估持续适航文件更改;
4.协调工程编制处理相关文件或指令,编制服务通告或修订持续适航文件;
5.负责对公司机型培训、维修支持单位的技术文件支持与对接。
任职资格:
1.本科以以上学历,航空器设计、制造、维修等相关专业;
2.持有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简称“民航147执照”优先;
3.航空器制造厂家或维修单位实习经验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