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能胜任岗位所需要的知识水平和扎实的专业功底。
5.身体健康,一般要求年龄在35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6.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
(3)曾因违法违纪被事业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人员;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
(6)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主要职责: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学习,协助党员教育管理、党员发展、群团组织管理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学历专业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哲学(01)、政治学(0302)、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文学(05)、历史学(06)等相关专业。
9.其他条件:
(1)政治过硬、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2)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和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运用各类办公软件;
(3)中共党员,具有2年以上专兼职党务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