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要求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素质,爱岗敬业,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工作务实、踏实细致,服从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心理咨询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拥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感。
(二)全日制统招博士学历,专业为应用心理学、咨询心理学、临床心理学、教育学或相关专业。有丰富的心理健康教学及心理咨询实务经验,具备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能力。
(三)优先选择具有专业资质者:
1.中国心理学会临床心理学注册工作委员会注册心理师或注册督导师;
2.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二级心理咨询师;
3.国家卫计委心理治疗师;
4.境外心理咨询相关从业资格证书获得者。
(四)同等条件下,在高校心理工作方面经验丰富,具备英语或俄语心理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岗位职责
本岗位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面向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具体职责如下:
(一)心理健康通识课教学及组织开展各类心理健康课外活动;
(二)日常心理咨询工作,如一对一心理咨询、团体咨询、及心理测评等;
(三)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及干预;
(四)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建立及追踪、管理学生动态心理健康数据;
(五)心理咨询网络平台建设与管理;
(六)教职工及家长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培训;
(七)制定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工作计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