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
1.负责中支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系建立和完善;
2.负责受理各类来访、来电、来函及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转办的投诉案件处理和协调沟通;
3.负责对中支机构各渠道消保风险问题进行预警并提出改进措施,提交有效风险管理建议;
4.负责拟定中支机构金融教育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和落实各类增值服务,提升客户满意度;
5.负责拟定中支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培训计划,落实并追踪培训效果;
6.协助中支机构运营契约、保全业务处理;
7.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任职资格
1.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坚持党的领导,拥护国家大政方针,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团结协作精神,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勤勉尽责,认同公司企业文化和价值观;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任职资格和工作能力;
(4)具有较强的风险合规意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公司招录回避有关工作要求。
2.岗位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学类、金融学类、经济与贸易类、应用经济学类、金融类、法学类、教育学类、教育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文化服务类、语言类、文秘类、法律实务类、公共事业类、公共服务类;02其中:
1)国内院校应届毕业生: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和定向生),毕业时间在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之间,并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原版证件。
2)海外院校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在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之间,并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原版证件。
(2)大学本科学历人员不超过26周岁,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不超过35周岁;
(3)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能熟练操作使用办公软件;适应性强,能迅速胜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