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协助文件起草、公文撰写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报告工作和有关综合材料;
2、配合工作计划和总结、综合性请示报告和其他文件的起草工作;
3、配合外出开展有关专项工作;
4、协助完成部门业务、文字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5、会议筹备与记录工作;
6、与其他部门沟通协调有关工作事项;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岗位要求:
1、中共党员优先;
2、年龄35周岁以下,户籍不限;
3、本科及以上学历。
本科:经济学、法学类、汉语言文学、工学、公共管理类;
研究生:经济学、法学、中国语言文学、工学、公共管理。
4、有1年及以上政府公文写作经验优先;
5、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能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自动化设备,能熟练使用Word、Excel、PPT等office软件;
6、持有C1驾照以上者优先;
7、身体健康,能够胜任长期出外勤和加班任务;
8、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管理,心理素质良好,保密意识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招聘内容补充:
一、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统一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
2026年4月8日9:00至4月17日18:00。
二、资格审核
报名截止后,我司将采取网上资格审核对报考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包括个人年龄、学历、工作经历等基本信息。审查通过后通知参加笔试。
三、考试
考试设有笔试和面试环节,考试统一组织,时间、地点以后续短信或邮件通知为准。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一)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进入考察环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对考察对象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适应情况进行考察。
考察不合格的,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考察期间无法正常联系、拒不配合、不按时提交有关材料的,逾期未按通知书要求完成的,视为自行放弃聘用资格。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考察合格,经公示没有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后,委托我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人员派遣到招考单位工作(不服从分配者不予入职)。
八、递补
因报考者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等情形空出的招考名额,在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有关规定程序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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