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金融、大数据教学实践系列教师
一、岗位职责
1.负责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金融学、大数据、智能会计、金融科技等课程的高质量教学工作,能够承担教育教学任务并达到考核要求、按要求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教学态度端正,教学效果良好。
2.具备教师岗位相应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承担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一线教学任务,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实践类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
3.构建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金融学、大数据、智能会计、金融科技等教学实践、生产实践、社会实践等有机结合的实践教学体系。将行业实践有效融入日常教学,将实践课程延伸到企业实操,提升学生实践课程选题与企业实践的结合度。
4.熟练掌握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金融学、大数据、智能会计、金融科技等专业工作过程或技术流程,承担指导学生进行实践活动的责任,制定实践教学计划、提供实践资源支持、组织实践交流与展示等,通过实践活动促进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和实践能力培养。
5.紧密联合区域行业企业,以社会实际需求为导向,与企业开展实践研究,在实习实训教学、社会服务、成果转化等校企合作方面取得突出成果,能够产生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6.院部安排的服务等其他工作。
二、任职要求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金融科技、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大数据管理与应用、统计学、数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等专业。
3.掌握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金融科技、互联网金融、大数据管理与应用等专业相应的专业知识;掌握基本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扎实;掌握教学和教研教改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具备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金融科技、互联网金融、大数据管理与应用等教学相关的教育教学能力、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的操作能力。
5.具备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金融科技、互联网金融、大数据管理与应用等专业的实际工作经验。
6.具有海外留学背景或海外工作经验的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