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1、认真完成临床医疗工作,改进医疗服务质量;
2、参加临床病例及术前讨论会,报告所管患者的病情、诊疗情况,并提出意见。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学习新技术,参与科研。
3、在门诊或急诊室工作时,应按门诊、急诊工作制度进行工作。完成其它所指派的任务。
任职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02 02 02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02 02 02
3.服从医院组织安排,热爱医疗事业;02 02 02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医师、技师、护士资格证书;
5.专业要求:临床医学/全科医学/中医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