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品牌形象和公共关系,积极建立和维护与各级主管单位的关系。
2.负责公司项目立项备案、送审等行政审批工作。
3.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资格:
1.遵纪守法,廉洁从业,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备影视行业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熟悉影视项目行政审批流程。
4.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协调能力、执行能力,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软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本次招聘范围之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