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面向校内、外公开对以下岗位进行招聘,欢迎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加入天津大学。
编制类型:合同制
招聘人数:1
起始日期:2024-09-04
截止日期:2024-12-31
薪资待遇:按照天津大学薪酬体系执行
岗位说明:
承担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危机干预等临床工作;承担相关教学和科研工作;完成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认真执行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2.具有医学博士学位,在精神医学专业领域表现优秀者可放宽至硕士学位;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4.精神科临床经验丰富者优先。
报名方式:
通过“天津大学招聘系统”应聘。新用户请先注册,并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信息提交成功后,即可进行岗位申请。
信息备注:
招聘单位联系电话022-85356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