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学院2024年秋季招聘公告
共计22个岗位,招 若干人
基本信息
发布时间:2024-11-27
截止日期:详见正文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公告详情
一、学校简介
湖北恩施学院(原湖北民族大学科技学院)坐落于世界硒都、人间仙境、天然氧吧、美丽如画的湖北恩施,是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于2003年3月创办,2021年2月转设更名为湖北恩施学院。现面向全国25个省市招生,全日制在校生1.8万余人。
办学理念
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父母之心育人,帮助学生成就梦想”的办学宗旨,恪守“让每一位学生获得职业成就和人生幸福”的初心使命,秉承“正德至善、为学至精”的校训精神,践行“立德树人,因材施教,学以致用”的教育理念,坚持地方性、应用型、开放性的办学定位,扎根恩施,立足湖北,面向华中,服务基层,举“数字”旗、打“健康”牌,凸显“民族”特色,走高质量应用型发展之路。
特色培养
学校创建“四个合作“”五位融合“”五链互联“”八双育人”的产业学院办学模式。与华为、腾讯等多家名企深度合作成立了华为云学院鲲鹏中心、金蝶数智财税学院、中软国际大数据产业学院、达瓦未来数字学院、智能制造学院、讯方5G(ICT)学院、中公教育学院、瑞派宠物医疗产业学院、硒茶学院等9个产业学院,与恩施州卫健委等合作共建4个医学人才定向培养基地,构建了企业为点、行业为线、区域为面、学校为体的产业学院培养体系。创新“前期趋同、后期专化、产教融合、卓越培养、专项实习、精准就业”的“全链条”人才培养模式,培养专业基础扎实,社会责任感强、实践能力强,创新意识高、职业素养高和信息素养高的“一实两强三高一新”新型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突出无音乐不恩施院、无舞蹈不恩施院、无体育不恩施院、无信息不恩施院的人才培养特色。
学习保障
学校现有教师994人,其中专任教师732人,专任教师中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占比84.83%,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占比35.05%。建有8个二级学院,开设本、专科专业近50个,形成了以医学为重点,突出艺术、教育特色,工、经、管、文、艺等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布局。现有省级一流专业4个、省优势学科和培育学科群2个、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6个、省级一流本科课程17门;拥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9300余万元,藏书近200万册,资产总值达18.81亿元;建有实习实训基地200多个,附属医院3个,临床学院6个;与湖北民族大学、长江大学共建2个硕士生培养协同创新基地。学校还立足国际化发展,与韩国、俄罗斯、意大利、英国等10余所高校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2023年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首批省科协校企合作院士(专家)工作站单位。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华为奖学金、中软奖学金、金蝶奖学金、考研奖学金等十二类奖学金,开设各类考研班、考公考编班、考证班、名企(华为、中软、金蝶、达瓦等)订单班等,助力学生职业发展。近三年本科毕业生就业率达95%以上,连续两年获选湖北省普通高校院(系)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典型30强。
办学成效
2024年学校获批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先后被授予“全国西部计划志愿服务项目优秀项目办”“湖北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湖北省高校招生工作先进集体”“湖北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高校”“湖北省平安校园‘七防工程’建设先进单位”“2023年度湖北省节水型高校”等荣誉称号。办学成果和办学模式先后刊登在湖北省政府内部刊物《政府调研》、国家发改委主管的《中国经贸导刊》,以及《中国教育报》《光明日报》、湖北省教育厅等官方媒体。2023年校友会中国民办大学排名(I类)第36名,并进入“中国民办高水平应用型大学”行列,2024年晋级软科全国百强民办本科高校,名列第92位。
近年来,学生在中国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大学生医学技术技能大赛、“挑战杯”等学科竞赛中多次斩获佳绩,获得国家级、省级奖励1000余项;涌现了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尹周,广东省“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刘强强,全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罗港、谭林峰、何鸿飞、艾志博,湖北省“长江学子”柯赖宇、唐杉等为代表的一大批优秀校友和学子。办学21年来,累计为国家和社会培养5万余名应用型人才,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发展愿景
学校紧紧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两山”实践创新与乡村振兴发展需求,致力于建设省内知名、国内有影响、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新型应用型大学,做未来新型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引航者,成为最以学生为中心的百年大学。
二、招聘计划
1.高层次人才
学科专业带头人
专业:医学类相关专业、舞蹈学、音乐学、法学、会计学等
要求:年龄不超过65周岁,原则上需具备教授职称或取得博士学位的副教授职称
博士研究生
专业:临床医学(10人)、计算机、法学、土木工程、环境设计、汉语言文学、音乐学、会计学等
要求:40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45周岁
2.行政岗
部门岗位岗位职责资格条件
继续教育学院 社会化考培专员(1人) 1.负责培训项目政策解读,做好对外拓展项目的信息(培训计划、招标公告)收集; 2.负责拓展市场,公关企事业单位,建立合作关系; 3.负责各级各类培训市场的开拓、项目开发和宣传推广; 4.负责部门接待、会议准备、组织、记录工作; 5.负责各级各类培训项目申报、组织、结业证书、结算、归档等工作。 1.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特别优秀者或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学历可放宽至本科),35周岁及以下; 2.具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经验、社会化培训项目经验、有一定的社会关系及资源者优先; 3.具有一定的沟通能力、抗压能力、创新意识。
基建后勤处 精装修工程师(1人) 1.负责协调推进装修方案、施工图等阶段的装修设计管理,审核设计图纸并提出修改意见; 2.负责装修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落实设计变更; 3.负责装修项目的质量、进度、验收等项目管理工作; 4.完成上级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 1.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学历可放宽至本科; 2.工民建、建筑学、装饰工程等相关专业,具有一级建造师或高级工程师证(建筑专业)者优先; 3.具有5年以上装饰工程管理或住宅装修工程现场管理工作经验,或有高端项目装修经验者优先; 4.熟悉装修设计、施工、验收标准以及国家地方和行业的相关规定; 5.熟悉精装材料及其性能,并对当前的主流工艺流程特别了解; 6.了解建筑结构、水暖电等相关专业知识。
基建后勤处 安装工程师(1人) 1.负责学校新建或改造项目安装部分; 2.负责学校水电维修及设备维护(学校高低压设备、线路、电梯、水箱水泵等)的管理; 3.负责学校能源管理,包括水电计量及水电费收缴; 4.参与学校未来建设电力、雨污等规划等; 5.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管理工作。 1.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特别优秀者学历可放宽至本科); 2.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电气、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等相关专业; 3.具有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经验。
3.教师岗
学院岗位人数资格条件
医学部 基础医学专职教师 12 1.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或规培结业,35周岁及以下; 2.临床医学专业毕业;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4.具有医疗中级及以上职称者优先考虑:中级职称可放宽年龄限制,高级职称(含副高)可放宽学历条件、年龄条件。
医学部 预防医学专职教师 1 1.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者可放宽年龄、学历或证书条件; 2.预防医学或相关专业毕业; 3.具有公卫执业医师资格证。
医学部 临床医学专职教师 6 1.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或规培结业,35周岁及以下; 2.临床医学专业毕业;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4.医疗中级及以上职称优先考虑:中级职称可放宽年龄限制,高级职称(含副高)可放宽学历条件、年龄条件。
医学部 口腔医学专职教师 3 1.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或规培结业,35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者学历可放宽至本科; 2.口腔医学专业毕业;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医学部 中药学专职教师 1 1.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 2.中药学或相关专业毕业; 3.具有执业药师资格证; 4.具有行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者优先考虑。
医学部 护理学专职教师 2 1.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 2.护理学专业毕业; 3.具有护士资格证; 4.具有医疗中级及以上职称者优先考虑:中级职称(主管护师)可放宽年龄限制,高级职称(含副高)可放宽学历条件、年龄条件。
医学部 口腔医学实验岗 1 1.本科学历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 2.口腔医学专业毕业; 3.具有口腔医学规培经历或口腔执业医师资格证者优先考虑。
医学部 中药/康复实验岗 1 1.本科学历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 2.中药学、康复治疗学或相关专业毕业; 3.具有行业资格证者优先考虑。
医学部 临床实验岗 2 1.本科学历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 2.临床医学专业毕业;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规培结业等优先考虑。
文化与传媒学院 现代文秘专职教师 1 1.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35周岁以下; 2.秘书学、公共管理与服务相关专业; 3.能够胜任行政管理学、人力资源管理、外贸理论与实务、办公室事务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公共关系理论与实务等专业核心课程的教学工作; 4.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智能工程学院 电气类专职教师 1 1.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35周岁以下; 2.本科为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硕士研究生为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相关专业或电气工程学硕、能源动力专硕; 3.能够熟练掌握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相关知识。
智能工程学院 计算机专职教师 1 1.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35周岁以下; 2.本科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或软件工程专业,研究生为计算机类相关专业; 3.能够熟练掌握计算机类专业本科相关课程,具有互联网开发经验者优先。
智能工程学院 人工智能专职教师 1 1.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35周岁以下; 2.本科为计算机类专业或数学类专业,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人工智能算法; 3.能够熟练掌握人工智能专业本科相关课程,具有算法开发工作经验者优先。
智能工程学院 通信工程专职教师 1 1.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35周岁以下; 2.本科为通信工程专业,研究生为通信工程相关专业; 3.能够熟练掌握通信工程本科相关课程,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财经政法学院 财务管理专职教师 1 1.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如有高级职称学历可放宽至本科,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2.本、硕均为财务管理、会计等相关专业,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者可放宽; 3.具有较强的财会专业英语水平,能够从事专业英语教学工作者优先;或具有较扎实的计算机专业技能者优先; 4.具有企事业单位相关岗位的从业经历或者高校教学从业经历者优先; 5.拥护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端正、有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音乐与体育学院 学前教育专职教师 1 1.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35周岁以下; 2.学前教育或相关专业; 3.具有高校工作经验者、科研能力出众者优先。
4.思想政治辅导员
部门人数资格条件
学生处 4 1.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且已取得研究生毕业证,38周岁及以下; 2.硕士学历专业不限,具有医学专业背景者优先; 3.需入住男生公寓; 4.在校学习期间担任过班级、院系或学校主要学生干部; 5.具有辅导员经历者优先; 6.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民办高等教育事业; 7.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沟通能力,能够开展思想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治学严谨,实事求是,为人师表。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拟录用条件
拟录用人员按学校规定进行体检和录用前审查,被发现以下情形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1.隐瞒应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
2.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
五、招聘流程
(一)应聘报名和综合面试
组织人事处通过学校官网、招聘网站、电子邮箱、现场或委托他人递交纸质材料等渠道接收应聘报名材料,相关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组织面试工作,专职教师岗位面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笔试、试讲。
(二)拟录用资格复审
组织人事处按照综合面试排序结果,依次通知拟录用人员配合开展录用前资格复审,包括但不限于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报告、心理测试报告、政治审查报告等。
(三)书面录用通知
组织人事处协同用人部门明确岗位职责、薪酬定级、到岗时间,由组织人事处正式发出《录用通知书》。
六、应聘报名
1.应聘者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将以下应聘材料的电子扫描件,集中压缩后以“应聘XX岗位-本人姓名-202X年X月-”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快捷投递: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1)《湖北恩施学院招聘报名登记表》(含照片))《湖北恩施学院应聘诚信承诺书》;
(2)身份证扫描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
(3)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教育部认证报告(含学历、学籍、学位认证报告);
网址:http://www.chsi.com.cn
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
(4)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有关部门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
2.学校将对投递简历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后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再另行通知。组织人事处组织有关部门根据岗位要求,开展综合考核评估。组织人事处按照综合面试排序结果,依次通知拟录用人员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协同校内相关部门开展体检、心理测试、政治审查等工作。
3.简历投递时间
发布公告之日起,依据报名人数分批次开展面试,招满即止。
4.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恩施市湖北恩施学院组织人事处
邮编:445000
电话:0718-8986219
联系人:徐老师
网址:https://www.hbesxy.edu.cn/
邮箱:hr@hbesxy.edu.cn
湖北恩施学院组织人事处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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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附件1:湖北恩施学院应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湖北恩施学院应聘诚信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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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