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
(一)依据总分行属地催收机构管理要求,协助对属地催收机构进行管理,按制度完成各项催收管理工作,保证内部业务执行合规;
(二)及时处理并回复催收过程中产生的投诉;
(三)根据业务需求配合各渠道调取相关催收信息,定期收集整理司法催收信息,并按照规定提交反馈。
二、工作地点
北京
三、编制类别
劳务派遣制
四、招聘条件
(一)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坚持党的领导,拥护国家大政方针;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团结协作精神,认同我行企业文化和价值观,认可我行规章制度;
3.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德才兼备,廉洁自律,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4.符合我行岗位胜任能力要求,具备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和能力要求,具有较强的风险合规意识;
5.具备与岗位要求相匹配的学历、专业、年龄、政治面貌等条件;
6.符合我行员工行为管理相关要求,符合我行任职回避和招录回避相关制度要求,无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业兼职的情形;
7.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其他不符合我行派遣录用标准的情形,在招聘阶段未处于问责影响期内,无正在接受组织审查调查的情形。
(二)学历、年龄及其他条件:
1.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具备银行从业所需基本专业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