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2.认同电力企业文化,愿意为企业发展贡献力量;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学历、专业知识和能力素质;
4.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环境适应能力,良好的沟通表达、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此次公开招聘:
(1)受司法机关或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单位党纪、行政处分,尚处责任追究期内的;
(二)岗位职责:
1.负责电力市场营销,与甘肃省交易中心关系业务联络,与甘肃省调度中心计划处关系业务联诺及甘肃省能监办、工信委、发改委及其他省级业务关联单位的对接及国家、甘肃省弃风、弃光动态和现况的了解;
2.负责省内电力交易,跟踪交易申报出清情况,电力交易合同签署的组织,掌握和统计交易执行情况,组织开展省内现货交易,编制各类电力交易监测报告;
3.负责跨省跨区电力交易及年度、月度中长期交易,跟踪交易申报出清情况,了解西北新能源周边省份的电力政策和现况、输送情况及电力需求省份的电力政策和现况;
4.负责电力市场的开拓,省内、外电力市场的开拓,增加市场占有率,开展客户关系维护工作,省内、外电力市场交易、消纳等相关政策的收集,开拓省内、外绿电市场,保障平价项目收益开拓售电市场。
5.负责电力业务许可证、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组织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和签订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组织续签并网调度协议,统计并网调度协议的办理情况,电力业务许可证变更、注销办理;
6.负责月度结算工作,电力业务许可证变更、注销办理及对月度电量结算单开展对标、分析工作;
7.负责专业制度的修编完善及评审等工作。
(三)任职资格
1.学历及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市场营销、能源经济、统计学、应用统计学、计算金融、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等经济学类、管理学类、电气类相关专业毕业。
2.26周岁及以下;
3.熟悉电力营销有关的国家及地方政策,掌握甘肃及西北区域的电力市场形势;
4.具有电力系统的专业知识,熟悉电力系统运行;
5.有良好的抗压能力,有一定的商务谈判经验;
6.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分析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7.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熟悉电力交易相关平台,并能熟练操作;
8.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备较强的统计分析能力;
9.中共党员、具备相关职称及证件者优先。
10.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