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大学2025年博士招聘公告
作者:来源: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人才工作办公室)发布时间:2025-03-28
西华大学是四川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始建于1960年,是四川省首批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四川省首批工程硕博士校企联合改革试点高校。现有郫都、宜宾、彭州、人南、易三仓(泰国)五个校区,占地面积近4000亩,全日制在校学生3.8万余人,其中硕士研究生近5000人。
学校拥有工、理、管、法、经、艺、文、教、农、交叉学科10个学科门类,3个四川省“双一流”贡嘎计划建设学科、8个省级重点学科,4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推进以“现代农机”为牵引、以“大机械”“大食品”为基础的学科群协同发展,推动形成跨学科、大融合发展新格局。学校设有21个学院,75个本科招生专业(2024年),获批16个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8个专业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拥有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9个,省级示范专业、特色专业、卓越工程师/卓越农林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等20余个。
学校推进人才强校战略,把人才作为第一资源,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35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230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高级职称教师各1000余人。
诚挚欢迎有志之士加入,共展宏图!
一、 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部门/学院招聘专业研究方向计划招聘人数学历和学位联系方式
经济学院 应用经济学(0202)、理论经济学(0201)、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工商管理学(1202)、会计(1253) 4 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相应博士学位 联系人:苟老师联系电话:028-87720876分管领导:程院长分管领导电话:028-87720840
法学与社会学学院 法学(0301)、社会学(0303) 4 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相应博士学位 联系人:向老师联系电话:028-87387821分管领导:张院长分管领导电话:028-87387552
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中共党史党建学(0307)、马克思主义哲学(010101)、政治经济学(020101)、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030203)、伦理学(010105)、科学技术哲学(010108)、政治学理论(030201)、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030402)、课程与教学论(040102) 10 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相应博士学位 联系人:冯老师联系电话:028-87721317分管领导:冯院长分管领导电话:028-87720580
体育学院 体育学(0403)、艺术学(舞蹈)(1301)、舞蹈(1353)、教育学(0401) 教育学:限本科专业为体育教育(040201)、运动训练(040202K)或高水平运动员;艺术学:研究方向限舞蹈;能够胜任体育、流行舞蹈教学科研等工作 3 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相应博士学位 联系人:魏老师联系电话:028-87720574分管领导:王院长分管领导电话:028-87727933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中国语言文学(0501)、国际中文教育(0453)、新闻传播学(0503)、艺术学(1301)、设计(1357)、设计学(1403)、戏剧与影视(1354)、中国史(0602)、教育学(0401)、教育(0451) 8 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相应博士学位 联系人:杜老师联系电话:028-87723099分管领导:潘院长分管领导电话:028-87721013
外国语学院 外国语言文学(0502)、翻译(0551)、新闻传播学(0503)、区域国别学(1407)、外国哲学(010103)、政治学(0302)、国际关系(030207)、外交学(030208) 除外国语言文学、翻译外,其余专业要求本科为英语或翻译专业,或研究生为外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翻译硕士专业 6 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相应博士学位 联系人:彭老师联系电话:028-87722593分管领导:李院长分管领导电话:028-87720571
理学院 化学(0703)、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药学(1007)、数学(0701)、系统科学(0711)、统计学(0714)、物理学(0702)、光学工程(0803)、核科学与技术(0827)、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1401) 3 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相应博士学位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8-87723006分管领导:王院长分管领导电话:028-87729463
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工程(0802)、仪器科学与技术(0804)、智能科学与技术、机械(0855)、电子信息(0854) 8 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相应博士学位 联系人:柳老师联系电话:15828052534分管领导:张院长分管领导电话:028-87720859
现代农业装备研究院 农业工程(0808)、机械工程(0802)、资源与环境(0857) 5 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相应博士学位 联系人:程老师联系电话:028-87723323分管领导:王院长分管领导电话:028-87723303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机械工程(0802)、光学工程(0803)、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 研究方向限:材料与表面技术、增材制造、光电功能材料与器件 6 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相应博士学位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8-87720513分管领导:查书记分管领导电话:028-87720512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水利工程(0815)、能源动力(0858)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研究方向限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流体机械及工程、动力机械及工程、工程热物理;水利工程:研究方向限水工结构工程、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文学及水资源、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能源动力:研究方向限储能科学与工程、多能互补及控制 3 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相应博士学位 联系人:段老师联系电话:028-87720521分管领导:徐书记分管领导电话:028-87721033
电气与电子信息学院 电气工程(0808)、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仪器科学与技术(0804) 4 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相应博士学位 联系人:祁老师联系电话:028-87720529分管领导:雷院长分管领导电话:028-87720567
计算机与软件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软件工程(0835)、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数学(0701)、网络空间安全(0839)、电子信息(0854)、智能科学与技术 5 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相应博士学位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28-87726572分管领导:牛院长分管领导电话:028-87720556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土木工程(0814)、力学(0801)、风景园林(0862)、建筑学(0813)、城乡规划学(0833)、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道路与铁道工程(082301) 实验教师岗位:限道路与铁道工程、土木工程、力学专业;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工作地点限宜宾校区。 5 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相应博士学位 联系人:谭老师联系电话:028-87720545分管领导:顾书记分管领导电话:028-87725298
汽车与交通学院 机械工程(0802)、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交通运输工程(0823)、交通运输(0861)、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力学(0801) 4 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相应博士学位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28-87720534分管领导:黎院长分管领导电话:028-87721135
航空航天学院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交通运输工程(0823)、交通运输(0861)、能源动力(0858)、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 6 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相应博士学位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8-87725996分管领导:江院长分管领导电话:028-87721915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食品科学与工程(0832)、化学(0703)、生物学(0710)、生物工程(0836) 生物学:研究方向限微生物学 4 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相应博士学位 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028-87720552分管领导:唐院长分管领导电话:028-87720550
管理学院 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工商管理学(1202)、农林经济管理(1203) 5 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相应博士学位 联系人:饶老师联系电话:028-87387139分管领导:赵院长分管领导电话:028-87387163
应急管理学院 土木工程(0814)、安全科学与工程(0837)、地理学(0705) 土木工程:研究方向限通风、防灾减灾、市政、消防;安全科学与工程、地理学:研究方向限防灾减灾 5 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相应博士学位 联系人:温老师联系电话:028-87387460分管领导:舒院长分管领导电话:028-83710234
音乐与舞蹈学院 音乐(1352)、舞蹈(1353)、教育学(0401) 音乐:研究方向限竹笛演奏、男中音;舞蹈:研究方向限舞蹈表演、音乐教育或钢琴演奏;教育学:研究方向限学前教育 5 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相应博士学位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8-87387847分管领导:向院长分管领导电话:028-87722298
美术与设计学院 戏剧与影视(1354)、设计学(1403)、工业设计 戏剧与影视:研究方向限动画 4 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相应博士学位 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28-87723068分管领导:孟院长分管领导电话:028-87722168
大健康管理学院 心理学(0402)、应用心理(0454) 3 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相应博士学位 联系人:魏老师联系电话:028-87387369分管领导:李院长分管领导电话:028-87387330
注:专业数据来源《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二、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条件。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规定的有过性侵违法犯罪记录者。
9.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其他
1.符合学校发展的拔尖博士和高层次人才,可不受招聘名额限制。
2.需服从学校教学计划安排。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按照“考核招聘”或“人事代理”方式进行。通过“考核招聘”方式聘用的人员纳入学校事业编制,属于事业编制人员;通过“人事代理”方式聘用的人员不占用事业编制,其待遇按劳动合同约定执行。各岗位的具体聘用方式及引进类别由学校根据教学科研工作需要统筹确定。
四、应聘程序
(一)报名
1.注册并登录西华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s://zp.xhu.edu.cn)。
2.在招聘系统中选择应聘岗位,填写应聘信息,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作为附件(PDF或者JPG格式,含各级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明,从事工作经历证明等),提交应聘申请。
3.应聘者须按要求完成以上所有步骤,否则视为无效申请。
4.应聘者提交的信息和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环节,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人事处会同学院按照公布的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三)考核
考核具体方式为试讲或公开作学术报告以及心理测试等,根据报名情况适时动态组织。
(四)体检
面试通过人员按照相关要求参加体检,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五)综合考察
综合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六)公示
经学校考核通过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按照指定时间到学校人事处报到;学校印发公开招聘确认通知(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合同),人事处报教育厅备案并抄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六、联系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老师、韩老师、梁老师
联系电话:028-87720101,028-87723568
招聘系统技术咨询:028-87721032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周路999号西华大学人事处人力资源科 610039
学校网站:http://www.xhu.edu.cn
人事处网站:http://rsc.xhu.edu.cn
人才招聘系统:https://zp.xhu.edu.cn
微信公众号:西华大学人事处
(二)注意事项
1.应聘者需完整填写应聘信息,每人最多可申请3个岗位。
2.招聘岗位专业条件涉及专业方向或专业认定有异议的,由我单位根据国家专业目录、有关专业变更文件和有关部门单位的有效证明进行审查认定。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发布
3.拟聘用人员中,应届博士毕业生须于公示期结束后1个月内与我校签订就业协议;非应届人员须于公示期结束后2个月内完成入职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具体岗位及工作内容请咨询相关学院(研究院)。
5.高层次人才、学术团队引进可与相应学院(研究院、实验室)、学校人事处高端人才服务科(028-61833633)直接电话联系,商议引进程序和待遇。
西华大学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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