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1.负责纪委日常运转、文字综合、组织协调、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制度起草、工作督办等工作;
2.负责监督检查、执纪审查工作全过程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
3.负责综合协调党风政风和纪检干部履职的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协助党委做好巡察工作。
岗位要求:
1.国(境)内外高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应届毕业生(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期间毕业),中共正式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2.纪检监察、法学、审计学、金融学等相关专业;
3.具备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熟练掌握office等办公软件的使用;
4.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团队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