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控室人员24小时值班;
二、负责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必须服从上级的口头或书面的管理命令,不得对上级分派的工作无故延缓、拖延;
三、了解并贯彻国家、市区有关消防的方针政策和消防法规,消防专员必须持证上岗;
四、按照项目主管制定的工作、培训计划,定期对秩序维护员进行,具体的消防常识和专业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兼职消防干部和义务消防队;
五、负责对项目和业主、租户进行消防法规的宣传教育,普及防火、灭火知识,使其具有自防、自救和扑救初级火灾的能力;
六、定期组织进行消防防火检查,尤其是防火重点部位,加强对易燃易爆及化学品的存放、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七、负责管辖区域内消防栓、灭火器、报警器等设施的配置、编号和管理,收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档案和材料,建立健全的消防台帐;定期检查及时更新;
八、熟悉管理区域内各项消防设备的布局、性能和使用状况,定期对消防主机及所有联动设备进行检查,认真做好检查记录,更换过时失效的器材,督促工程部对消防设施进行维修保养,确保灭火器材及设施在应急时能正常启用;
九、组织制定防火方案和预案,一旦发生火灾,要立即带领职工扑救,保护好火灾现场,协助上级有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追查火险,提出处理意见;
十、负责物业区域内业主装修的监督管理,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十一、负责管理体系文件中所涉及范围工作运行实施;
十二、协助公司其它部门完成相关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