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有效进行个性化教学;
2、负责本学科课程的讲授任务,组织课堂讨论;
3、承担课程辅导和答疑,作业和考卷批改等工作;
4、完成教学部门组长安排的其他任务。
基本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师德和责任心;
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普通话标准(二级乙等、二级甲等及以上)。
学历与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或相关专业毕业;
非师范专业需提供教学能力相关证明(如培训证书、教学经历)。
投递简历:发送至邮箱,附证件照、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扫描件;
初审通知:邮件/电话联系通过者;
考核环节: 试讲(准备10分钟模拟课堂)→ 综合面试;
录用签约:试用期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