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要求: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及其相关专业
岗位职责:
1.依据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及标准,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实际管理情况下,编制公司环境管理制度,负责公司“三废”治理工作的监督与检查,实现公司环境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的目的。
2.公司环境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按照环境体系的要求,编制公司环境体系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在环境体系覆盖的范围下,做好环境体系运行的检查跟踪、考核、内外部审核及不合格项的关闭,确保环境体系ISO14001有效正常运行;配合体系管理员开展日常检查、内审、外审取证工作。
3.依据国家、自治区申报指南的要求,在公司生产单位范围内,做好项目资料的收集和编写审核工作,确保公司项目的及时上报。
4.依据国家排污申报制度和排污税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在公司范围内,按时申报和缴纳排污税,确保公司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部门的要求并在政策的范围内做好减免排污费的相关工作。
5.依据国家、自治区、市环保局要求,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监督和检查项目执行三同时的实施情况,确保新、改、扩建项目符合“三同时”要求,监督检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是否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的要求进行建设,为后期的项目试运行和验收做好准备。
6.依据国家、自治区环保局的要求,在公司各分子公司范围内,做好公司环境治理工作的规划以及节能减排项目的实施,确保公司环境治理工作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环保局、乌鲁木齐市环保局的要求。
任职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2024-2026年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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